admin 发表于 2010-8-25 11:18:55

港交所專文:指數期權與期貨買賣金額 「SPAN」計算客戶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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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所交易市場科  
期權與期貨同屬衍生產品,但不論在合約性質和買賣所涉及的金額計算兩方面亦有分別。有關合約性質的部分,相信很多專欄作家已花了不少筆墨為投資者解釋,但在買賣金額計算的異同上,如按金的計算方法,則未見有太多的探討。以下是針對期權期貨買賣上的異同的解說。

合約價值與按金要求 
期貨合約的價值,是等於相關資產的期貨價格乘以合約乘數。以一張恆生指數期貨為例,合約價值便超過八十多萬元(約18,000點×每點50元)。但買賣期貨合約,投資者只需繳付一部分的合約價值(即按金)以保證履行合約責任。由於期貨合約的主要風險因素是期貨價格的變動,所以在計算期貨按金金額時,是以相關資產 (例如股票、指數等)之歷史價格波幅為基礎,並預計出下一個交易日最大的合理變動價格,然後再根據此價格模擬出一系列高於及低於當日的期貨結算價的情況。最後,比較各情況下的理論價格與當日的結算價,並以最大之合理虧損為按金要求。期貨按金的調整次數並不頻密,以恆生指數期貨為例,結算所於2006年1月至10月期間總共調整按金要求十次,平均每月一次。 

期權合約價值的計算方法,是行使價乘以合約乘數。但所需繳付的金額,便是期權金乘以合約乘數。假若一張十一月份18,200點的恆生指數認購期權合約的期權金是100點,該合約的買賣價值便是5,000元 (100點×每點50元)。指數期權是以「期貨按金形式」(Futures-style Margin)買賣。現時以「期貨按金形式」買賣的期權包括恆生指數期權、小型恆生指數期權及H-股指數期權等。「期貨按金形式」的意思是買方並不需要於交易時繳付全數之期權金,而且買賣雙方均以期貨相同的形式於每個交易日收市後進行市價計值,並將期權價格變動所引致的利潤及虧損立時反映於買賣雙方的戶口內。期權按金的計算方法與期貨沒有太大的分別,但在計算模擬的價格變動情況時,期權需加入如價格波幅變動等因素。期權按金的變化比較大,每天的按金要求亦並不相同,故此結算所參與者需要依據結算所所指定的國際認可程式來計算個別客戶的按金要求。

「SPAN」計算客戶按金要求  
結算所參與者是以「SPAN」( Standard Portfolio Analysis of Risk),來計算個別客戶之按金要求。「SPAN」是芝加哥商品交易所研發的按金計算程式,此程式能評估客戶整體投資組合的風險及釐定適當的按金要求。現時,「SPAN」所需要之參數,例如價格變動的參數、波幅變動的參數及無風險利率等,是由結算所負責釐定,並透過互聯網發放給所有結算所參與者。


每日交易所發放的預估按金報告:
客戶按金估算參考表("MERT")

http://www.hkex.com.hk/chi/market/rm/rm_dcrm/riskdata/margin_hkcc/mertc_hkcc.htm#H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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